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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附征求意见稿)

2018-05-24 09:15
中国黄金协会官方网站

       黄金行业迎来重磅消息。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印发关于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对市场上争议较多的互联网黄金业务进行规范,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防范黄金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全文截图在文末)

       这一暂行管理办法针对的是除实物黄金买卖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管产品和衍生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互联网黄金业务则为金融机构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和移动终端以及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的黄金产品的活动。“黄金账户作为黄金产品的簿记系统,在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目前,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10家银行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广发银行、上海浦东银行、民生银行、澳新银行等6家银行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尝试做市商资格。征求意见稿中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此次征求意见要求,上海黄金交易所各黄金市场参与主体于5月11日前回馈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

责任编辑:解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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